你好,我家里是农村的。我与前夫结婚10年,有一子。我们是14年法院判的离婚。我嫁给前夫时,他家里只有三间平房,房产是是公婆的,结婚期间经历了拆老房盖新房。11年的时候房子拆迁了,按拆一还一,人均最低65个平方分配安置房屋。当时分到了7套房子大约800平米左右。还有几十万的拆迁补偿费。拆迁协议上原本写的是我前夫的名字,估计是前夫想要离婚,又改成公公的名字。最终还是离婚了,房产是公婆的,夫妻之间没有共同财产可分,当时前夫口头答应给我一套最小的房子让我居住约60平米。现也成了笑话。(房产证还没下来)如今事隔两年多我应怎样要回我应得的财产,能得到大约多少呢?谢谢!
2024-08-13 14:45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方式给予您相应的财产。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确认权利。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您详细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关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证据收集。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您可能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离婚协议书、房产证明等,以证明自己拥有相关权益。 法律途径。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进行诉讼来解决这一问题。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调解、判决等多个环节,具体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审理情况。 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这不仅能够节省时间和精力,还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纷争。 总之,面对这样的情况,关键在于明确自己的权利,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并且保持冷静和理性。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