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买手机办的贷款分期 当时我人不在场 他填了我的电话号码做担保人 这件事我都不知道 现在她逾期了还不上 贷款公司起诉他了 也通知我去开庭 我到收到法院通知才知道这件事 贷款公司当时也没联系过我愿不愿意做担保人 请问这我也有责任吗 如果她不还钱 我有什么影响
6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朋友没有告知您是通过您的电话号码进行贷款分期的担保,并且您也没有书面同意成为担保人,那么您可能不需要对债务承担责任。然而,如果贷款公司在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您曾作为担保人存在,则您可能会被追偿部分或全部借款金额。 此外,如果您作为担保人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比如未能及时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或者未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等,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建议您尽快与贷款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