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份结婚的,彩礼3万8,三金2万,结婚后一直生活在一起,双方都要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全部彩礼,换锁报警过
20天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则视为形成了夫妻关系。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彩礼系基于不正当或者非法目的取得,否则一般不应支持返还请求。 至于三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三金是指黄金项链、手链和戒指等贵重饰品。这些物品的价值可能较大,但是否应当返还还需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在婚前由一方购买的三金,若无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其价值应归属于该方所有;但在婚后共同购买或赠与的三金,则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是针对合法婚姻而言的,对于非正式的同居关系,如您所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考虑到您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问题,建议双方在解决争议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极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