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29岁,2011年结婚,于2012年生下一个女儿,男方家里对我态度非常恶劣,每天说一些伤害人心的话,并赶我离开家,还把我的衣物及个人物品抛到我上班的地方,叫我赶紧滚,我也曾多次被迫无奈回娘家避风,我考虑到孩子还太小,不忍离开,后来因与男方感情破裂,男方家里的人开始打我,男方提出离婚,后来在孩子2岁时被迫离婚,孩我当时经济条件不好,孩子归了男方,我现在想去看孩子但是男方一再阻止,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吗
2025-06-03 15:1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前夫之间存在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式。 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如果您认为协议无法满足自己的权益,或者对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您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结束婚姻关系。 探视权争议。虽然现在孩子归男方,但您仍有探视权。为了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请求法院确认或改变探视权的分配。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对方的行为严重威胁到了您的人身安全,您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确保自己和孩子的安全。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首先尝试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比如请律师协助进行调解或诉讼。同时,在任何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智是非常重要的,避免情绪化的决策对后续的解决方案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