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病,欠我钱人不是本地人!我在那里起诉

2019-08-03 20:1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9-08-03 20:11:4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346今日律师解答 47742

相关推荐
你好,住宅机地是父亲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我父亲的名字,我媳妇和我离婚分家产时有她一份没有。 1回答
借钱到期后半年才付给利息,现在又半年了还是不还钱,如何起诉 1回答
怀孕前男友孩子不认可以起诉吗 1回答
我是案外人我是受益人的保险被判为遗产怎么办 1回答
软骨损伤打仗法律怎么判 1回答
爷爷的房子法院没经过同意判给了孙子起诉不上能要回来吗 1回答
你好,车祸结案后,二次起诉怎么写 1回答
人际网3260合法吗 1回答
为什么法院判了刑还要罚金还要没收财产 1回答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属二婚刚一年,男方因意外死亡无子女,房子是男方婚前按揭的,只有男方的名字,现女方自己走了,父母可以对房产更名吗 1回答
因为家庭矛盾,两个孩子应该归谁 1回答
公司没通知就把我辞退,而且上周说好补发工资,也没有给,应该怎么做 1回答
我是一家央企普通员工,由于工作失误,出现错误,但未给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失,如果公司开除,有没有经济补偿? 1回答
青岛工地受伤请律师协商 1回答
工地工人高空坠落摔伤,怎样获得赔偿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