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毕业大学生,实习期,因为各种原因还未签订实习合同,也就是所谓的三方协议,工作两周,12月25日之前口头提出离职,人事说给她几天时间,等她找到实习生,12月29日我提交了离职报告,上级领导第二天回复说好的,30号我就没有去公司了,相当于离职了。但是今天人事打电话说我旷离,要扣一半的工资,相当于我两千的实习工资只能拿到一千,想问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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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合理,您是正常离职,工资应该正常发放,您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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