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结婚证在浙江领的,现在男方在民和,2014年元月接的婚,结婚那天开始分居,原因男方有病,迟迟等了三年,连音讯都没有,不回信不回电话
2024-07-09 21:3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共同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离婚中,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包括结婚证、分居证明、男方患病的医疗证明等,以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您提到的男方患病和长时间没有联系的情况,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此外,如果男方患病导致无法履行夫妻义务,也可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在准备诉讼材料时,注意收集和整理所有可能支持您诉讼请求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