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西宁朋友用我的公积金和我的名义在小额贷款公司贷了4万元,并且我在合同上签字了,之前是朋友每个月在还钱,现在她不还了,电话也关机了,是我在还,利息特别高,我还不起了,我现在要起诉这个朋友,我有她签字按手印的借条,请问这个官司能打吗?打了之后法律会对以我名义借钱的人有什么办法
2025-06-16 07:48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 首先,你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借款。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按照合同约定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其次,在处理此事时,你需要确保所有的证据都是合法有效的,包括但不限于借条、合同等。这些证据将对你的案件产生重要影响。 最后,如果你认为贷款可能涉及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你应该及时报警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给警方。 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