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共同购房,房产证是两人名字。女方在还贷三年后 无能力在偿还房贷,男方一次把女方所付的房子首付和贷款全部归还与女方,并让女方把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下掉,改成男方一人所有。由男方一人承担房贷。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凭双方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公证为男方的名字吗?还有可以变更男方为产权所有人吗?
4天前您的问题涉及到婚姻家庭法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之间存在财产分割的争议,通常情况下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您提到的男方一次性将女方所付的房子首付和贷款全部归还给女方,并要求女方将购房合同上的名字从原来的两个人改为男方一个人所有的做法,可能会导致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发生变化,但是否能成功变更男方为产权所有人,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房屋所有权归属、双方约定等。 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了解具体情况并做出最佳决策。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处理这一问题,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