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评标委员会五名评委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共同犯罪起诉,五位评委事前不认识,事前未共谋,受行贿人请托,评标过程中有个别人私下沟通过,事后由行贿人分别给了五位评委每人三万元,请问,可以否定共同犯罪吗?即便是共同犯罪,是不是只为各自受贿金额承担责任?谢谢老师!
回答数:849
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的,具体的操作就是各自的受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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