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最近我有件烦心事,我感到自己的人生受到了侵权。事情是这样子的。 09年我在江苏犯了件错事,盗窃了一千多元价值的东西,被拘役了五个月,这么多年也一直安份守己。派出所也没找个事,可最近派出所民警突然查我,说每隔两个星期必须要到派出所报道一次,不然要来我的工作单位找我。为此,我觉得自己的人生自由权被侵犯了,我又没犯罪,凭什么要限制我自由,凭什么我住哪里要给他们说,我曾经犯下的错已经受到了惩罚,我已经和法律无瓜葛,为什么还要对我这样,我心里特难受,这是那条法律 可最近深圳横岗六约派出所
2025-03-20 09:25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我们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分析,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都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包括批评国家机关的行为。同时,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即不得非法拘留、逮捕或者剥夺人身自由。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且不存在需要报备的情况,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涉嫌侵犯您的隐私权或人身自由权。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此事,并寻求司法介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激化矛盾。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