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5月14号因加班过度导致的肩颈劳损以及身体各方面出现了健康问题从公司离职的,在6月10号我收到了公司发放的上个月工资,今天才看到工资条,发现少发了3天的工资,社保也是公司没有缴纳公司该缴的部分,只有我个人承担社保和公积金的全部费用。 关于工资我在这个平台和另一位律师问清楚了并转告公司了,公司这边是承认了自己少发了3天工资。但是社保这个问题,公司给出的解释是公司有内部规定:在当月15之前离职的员工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号之后离职的员工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我查了资料发现15号前离职公司不缴纳社保公积金并不是合法的,但公司还是坚持内部规定不妥协。
2021-06-17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