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74岁,开电动车,在去年年底早晨6点出门,撞上路边停的运粮车,就是大货车,已经去世了,货车没有打危险警报灯,在150米外未设置警告标志,请问这个应该怎样判?
2024-09-01 16:53很抱歉听到您爷爷的不幸遭遇。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并且事故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将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比例。 在您的案例中,由于货车没有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告标志,这可能被认为是其一方的责任原因之一。然而,具体责任划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早6点是否是正常工作或休息时间段); 货车司机是否有足够的注意力和判断力; 道路状况(路面条件、天气情况等)对事故的影响; 车辆速度以及刹车距离等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分析案件并提出合理的赔偿请求。律师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材料,评估各方责任,为您的家庭争取公正的赔偿。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交通记录、监控录像和其他有助于证明自己方无责的相关证据。这样在处理后续事宜时可以提供有力的支持。 请记住,每个人的情况都是独特的,因此最好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您能够尽快获得妥善的解决方案,让家人的生活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