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共同承担:我和他一起两年多了,在2017年10月15号借网商贷几万元转了一间店来一起经营,我的名义借的钱,但租赁合同上写的他的名字,他说店里他个人的,他想转让就转让跟我没关系。今年4月10号我们领了结婚证,以为从此夫妻和睦可以好好经营此店,但他还是以租赁合同是他名字为由硬叫我滚说店是他的。我有贷款记录证明是我自己名下贷出来的,还有每月交房租都是房东直接跟我交涉的,这店从开业到现在我们都没从事其它事业或工作,店里的所有开支都是两个人在共同使用,现在店里我名下的总欠款已达到14万,请问律师,如果离婚的话这些债务对方要共同承担吗?
2025-07-30 09:04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对于婚前债务和婚后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债务的发生时间。如果是婚前债务,则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婚后共同债务,则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人身份。债务人如果是夫妻一方,则需要提供另一方的同意书,否则可能会被视为非共同债务。 用途。如果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或其他共同事务,且双方均认可,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 负债比例。如果一方负债较多,而另一方的收入较低,那么可能会被视为共同债务。 共同生活时间。如果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也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您提到的婚前债务以及与之相关的借款行为,并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离婚时不会被要求共同承担。建议您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您的权利并寻求合法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