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男方家有集体土地住宅一份,女方与男方2010年结婚后并取得结婚证,2012年生有一女,2014年男方家有集体土地住宅拆迁,女方将自己的户口迁到男方家户口里,男女方在租房子住,2017年因男方赌博导致家庭关系破裂于2017年女方到法院起诉离婚,与这一年年法院判决后离婚,2021年1月拆迁分房子下来,这是男方要求女方给1万元才能分给女方35平方米房子,男方说这是他们家的房子,女方是从男方家的老宅子里的50平方米房子分的35平方房子,请问下男方是后有权向女方要1万元?女方是否有资格分得该35平方房子?女方是否享有自己在这七年的住房补贴款?
2021-01-12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