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老公给我交的劳动局保险,自己买的意外保险,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17天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因个人原因购买的保险金是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因此,在您提到的案例中,如果您的丈夫为您购买的意外保险是个人财产,则该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到这个案例中是否需要将保险金视为共同财产,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保险金的具体用途、支付方式等。此外,如果您对这个问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