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结婚后男方家动迁分房子的,并且那时候我已经怀孕,他们家是宅基地性质,当时交材料我的一切资料(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产检资料) 动迁办说房子有我也有宝宝的名分。现在我孩子14个月,如果是我起诉离婚,请问孩子是否在一审判决就会判给我?房子和财产可以分到吗?能分多少?孩子不满2周岁判决给母亲的对吗?我现在也上班了,之前哺乳期,都是自己带孩子,我父母也经常帮我带孩子。今年9月底孩子一直和我父母生活。他在我怀孕期间就对我谩骂,辱骂,经常这样对我,而且他亲口对我说他对我没有感觉,我们都没有夫妻生活。不知道这条可以列为夫妻感情破裂里吗?谢谢您帮我解答一下。
2017-11-19 12:32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