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二零一五年离婚!有个十二岁的儿子选择了妈妈、我给生活费、到一六年一月我去看儿子、不让我看,我就停止了打生活费、现在对方在法院告我、如果我不去处理有什么后果
2026-02-19 00:1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没有按照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判决您需要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并且您拒绝履行义务,那么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告仍然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财产、冻结账户等。 判处罚款或拘留。对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上述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法院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通过拍卖财产、扣押存款等方式来追缴欠款。 涉嫌犯罪。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或其他刑事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及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解决争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