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了解起诉离婚的事情

2019-08-03 21:1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四)宣读鉴定结论;(五)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2019-08-03 21:13:3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220今日律师解答 46484

相关推荐
开发商不给劳务办结算怎么办 1回答
青岛工地受伤请律师协商 1回答
法院流拍的房子现在还有保全的可以参与分配吗? 1回答
离婚前前夫说没钱,离婚后一年买了房 1回答
你好,夫妻一方去世了,房子是夫妻名现在想卖房子, 1回答
劳动监察大队不纠正企业错误违法吗 1回答
电瓶车相撞一方逃逸 1回答
无证驾驶没有现场抓住算吗 1回答
职业病二期升三期伤残鉴定结果是四级伤残是否重新计算工资 1回答
腾讯竞猜平台合法吗你好 1回答
男方买的房子写女方名应该怎么做 1回答
怀孕员工无故旷工公司怎么处理 1回答
本人买的房子剪力墙出现空洞问题开发商咋赔偿 1回答
二房东和大房东的租期快到了,但是现在二房东又把房子租给我,收了我一年的房租跑了,现在大房东要收房,如果我现在和大房东签约合同继续租会影响我起诉二房东吗? 1回答
已起诉的案子还可以信访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