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云南镇康南伞工业园做电工,家中有事回家。被欠薪9900元。回家时公司总包工头答应帮拿钱(后知是违法转包),之后他下面的分包工头相继离开,他也支付过1000元,因为没拿到工钱,生活与工作都很不便。也一直没有时间与资金处理此事。一直与总包工头有联系。有电话录音。分包工头离开,在劳动局处理过。工程已交工。他也未通知我。而且他的说法也出现变化。今年,我找到分包工头,他无力支付工资,开具欠条。我拿欠条到劳动监察队却被告知,过了仲裁期无法处理。接下来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求律师们指点。
2021-07-04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