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支付物业所有费用之外另支付100代办费用。结果物业于11月9日就已经领出房产证来了。我们询问时一直推脱说在房管局没拿回来。12月14日经房管局确认已经领出来了后找物业经理询问,物业经理给的答复是::“房产证已经领出来了,领导让放在总公司,我们需要上交18年物业费才可以给房产证。”我觉得这已经是侵权了。另外,我们小区地处镇里,平日物业基本上什么也不管理,很松散,而物业收0.48元物业费加0.1元的水电损费用,共计0.58元。比县城一些小区费用都高,所以我们都很不满意。但去年不交物业费不给安装天然气,所以大家都交上了,请律师给分析一下。谢谢
2017-12-15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