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居期间生孩子出现了意外,切除了女方的子宫,是我签字的。现在我们要分手,小孩是脑瘫我愿意养,不要她负担。但她要我赔钱二十万身体伤害,请问有法律依据吗?但她不放过我,我该怎么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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