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叫张宇。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男朋友两个共同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得一人一半。户主是我贷款人是我。上面写的共同还房贷他不还房贷 我想把房子转移在我的名下。不知道需要些这是么证明。 证明哪个出的钱多,哪个出的钱少。谢谢
2017-12-24 15:17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