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农村的,兄弟二人,我是老大,2013年分家时,我分的旧房一处和家里的瓷砖存货,老二因为愿意在城市买房,分给他25现金,分两次给他,并且给他村里一处空宅基地,因为家里当时还有一处旧房,因为大队拆迁补偿给一处楼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大队给出的收到父亲钱的收据,分家时说好给父母养老用,父母百年之后,按父母意愿根据遗嘱分配,因为老二结婚时还没有在城市买到楼房,暂时居住在父母的楼房内,现在老二结婚生子两年,一直在父母的楼房住,但是今年老二私自将楼房抵押给放高利贷者,只是他自己手写的抵押字据,现在他还不起,放贷者非要收回楼房,可以吗?父母的银行卡,楼房和老大的财产会受损失吗?如果受,怎么保住财产
1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的情况涉及到了遗产继承和房屋权属的问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同时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对继承权和房屋权利的规定。 关于是否可以让老二把楼房用于贷款偿还,这取决于借款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以及银行是否有合法的手段来追讨该笔债务。一般来说,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的还款保证,如房产等资产作为担保物。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至于您提到的老大和老二之间的财产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其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份额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您提及了遗嘱的内容,可能涉及到遗赠扶养协议等问题,也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专业人士。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保护个人财产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这也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应确保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不当操作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