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两人之间三观不合,彼此不能理解对方,想离婚。具体情况如下:一、两人有孩子,两个女儿。大女儿五周岁,四周岁前由外祖母带大,二女儿三周岁,由女方在男方务工地自己带大。二、财产问题,男方女方共同经营砂石场地,负债累累,没有房子,有一辆车,车子是男方给女方家彩礼加男方自己出3万块,婚后买的
4小时前尊敬的用户,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家庭关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您与您的配偶之间存在分歧,并且想要解除婚姻关系,首先需要进行调解或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来解决矛盾。 关于子女抚养权方面,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等因素,以及孩子的年龄和意愿等综合因素来决定抚养权归属。如果孩子已经成年,其愿意跟随一方生活,则另一方可以争取获得探视权或者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至于财产分割,如果你们双方共同经营的砂石场地存在债务,应当依法清算并分配。对于车辆,如果是男方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车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如何分割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一定要遵循当地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您能妥善解决问题,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