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求您咨询一下 是这样的,本人14年毕业和女朋友同居,期间我工作的收入都交给女朋友掌管,15年11月份我俩开了一家实体店,期间生意还算可以,她自己去办理营业执照就把法人写成了她自己,收入依然由她掌管,17年3月份我俩在长春购买了一套住房,我父亲给拿款7.5万,剩下7万左右由我俩赚的钱够买的,房产证写的女朋友名字,房贷用我俩店里的钱还,今年8月份我出轨了,现在我俩有一套住房,一家店,女朋友把7.5万还给了我父亲,还剩下最少7万的存款,她要求我净身出户,我想要财产平分,我俩没有领结婚证,您看我的要求是否可以达到
2021-05-14 11:1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