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2019-06-26 14:4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019-06-26 14:41:3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414今日律师解答 48417

相关推荐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9 1回答
朋友在一个公司上班,然后做了业绩,有方案,方案是5000多块钱,公司一直拖着不发,先说这个月,后来又说下个月,但是朋友觉得公司不靠谱,想辞职,结果公司领导层说这个月辞职的,下个月不发方案的奖金。这个合法吗?该怎么办 1回答
农村航拍房子让去入户,写错名字了能改吗 1回答
交强险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1回答
徐州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1回答
工作中不是外伤引起的伤痛怎么认定工伤 1回答
不履行装修合同是否构成诈骗 1回答
离婚男方的赌帐女方要分吗 1回答
劳动局律师问公司要我承包工程款 1回答
用钱在网上抽优惠券,商城这样合法吗,法律支持是什么 1回答
买到事故车起诉4s店流程 1回答
网络销售期货软件合法吗 1回答
中指骨折属于几级伤残 1回答
12348免费律师咨询热线 1回答
我在捷信贷款,后来工作人员来家拿钱,没有还,工作人员自己花了,没还款,我可以起诉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