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离婚了,可户口本显示未婚,现在我要在四川打结婚证。跨省打结婚证填资料怎么填呢,还是填未婚吗。查不到吗
2024-08-10 02:45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在办理结婚手续时,必须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并且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如果您之前已离婚并取得了离婚证明书,则可以在申请结婚登记时提供该证明书作为身份证明。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在户籍上被标记为未婚,这意味着您之前可能没有结婚或离婚的记录。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来证明您的未婚状态,例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等。 此外,您还应该准备以下文件。 婚姻状况声明。说明您当前的婚姻状况。 个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必要)。 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咨询和提交所需文件。 请记住,所有这些信息都需要准确无误地填写在相关的表格中,以确保整个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