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有一套房子,在最后立遗嘱的时候立下了规定,本人遗嘱只能作为我的子女来享用,遗产不能转赠他人,但是我哥在获得遗产的一年之后,遗产的一部分转赠给了他的朋友,我能追回这部分遗产吗?

2021-01-2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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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

2021-01-21 22: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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