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湖南浏阳人,丈夫是益阳人,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有老婆,只等小孩有三岁时才知道他有老婆,那时候他才办的离婚,而且还有两个身份证,一个是78年,一个是68年,现在我和他以经有四五年都没有同房了,现在我想离婚,而他不愿意,他把结婚证都给拿着不给我,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4-07-22 15:11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且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支持您的离婚请求。不过,由于您提到的情况比较特殊,建议您首先与对方沟通协商,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 如果您认为调解无效,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前,您可以先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结婚证、户籍证明、共同生活期间的账目记录等,以便于法庭审理时提供。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案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离婚事宜,都需要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避免采取任何违法或违反道德的行为。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