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讨债方,对方欠款28万不还,两家从2007年开始合作到2019年结束,截到2019结束,共欠款我282000,然后问他要钱,就不给,对方的说辞是从2016之前到开始合作,要算百分之一的折算费,他的意思是用之前百分之一的费用抵掉这欠我们的2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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