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叫杨志进,是织金县少普镇人,本人在外省家具厂打工时,左手大拇指被机器切掉一节,自己在里面也买了保险,公司也说过要赔偿,不过要走程序,后来过了一年多程序也走完了,就是还没通知我赔偿的事,后面我出事了,耽搁了三年时间,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该怎么办!
2019-08-17 21:27人身意外保险与企业工伤保险是两种不同的险种,发生工伤事故,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发生意外伤害,依照《保险法》的规定进行理赔。可以同时享受两种保险待遇。耽搁了三年时间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建议你当地咨询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