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外婆因病身故,留下一套房子,外公早年间病逝,外婆身前有3个女儿,二女儿前几年病逝,二女儿有留有一子,这套房子要怎么继承,没有单位来开公证处要的证明怎么办……
2025-01-05 08:23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属于被继承人所有,由其法定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如果您的外婆生前未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处理。 在您外婆去世后,您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和父母,对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有其他继承人,他们的继承权也需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关于公证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您认为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可以联系当地的公证处,他们将为您提供帮助。如果没有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相关证据,例如与死者生前关系密切的证人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您身份和继承权的人士提供书面材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益,并尽可能地维护公正和平等的原则。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到您。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