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夫妻双方已离婚,民政局离婚协议上已写明房产归女方所有,但是因为房贷还未还清,无法将男方名字从房产证上剔除,那如果在离婚后,男方发生债务问题,这套已给女方但还未去除男方名字的是否会被牵连到用于偿还男方的债务?
6天前如果您已经与前配偶离婚,并且婚姻关系已经解除,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因此,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归一方所有,并不代表该房产就一定属于一方。 至于债务问题,通常情况下,即使房产是通过离婚协议确定归属的,但如果涉及到债务问题,债权人可以向原配偶主张权利,以实现其债权。然而,具体的还款责任可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来确定。 总之,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