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分别向厚本,恒昌,首山金融贷款。厚本签约合同借款6万7,以服务费为由收取2万7,实际到账4万,等额本息共还款7万4,还36期,每期还款2075.56。恒昌和首山亦是如此。这属于砍头贷吗?受法律保护吗?该如何维权?
2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砍头贷”的嫌疑。所谓“砍头贷”是指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将利息预先扣除的行为,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以高利贷的方式进行借贷。 关于是否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禁止高利贷的规定,并且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因此,在此类情况下,您的权益可能受到了损害。 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联系相关机构投诉。首先,您可以直接与贷款公司或金融机构沟通,说明情况并要求退还剩余款项。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上述方式未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退款。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贷款相关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这些都将成为证明自己被“砍头贷”受害的重要依据。 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