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已婚没有结婚证, 总是挨打家庭暴力。过不下去了,有孩子两周半了,不给我孩子我以后可以看孩子吗?如果不给我孩子看,我能利用法律保护我自己的权益吗
19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婚姻关系和儿童抚养权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当视为同居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解除与丈夫的同居关系,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其次,如果您的孩子不满两周岁,法院一般会判决由母亲直接抚养;满两周岁的,则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来决定。因此,如果您已经怀孕并计划生育第二胎,您可以考虑在分娩后尽快申请变更抚养权或争取独立抚养权。 关于是否能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权益,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通过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相关权利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应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避免采取极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