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的钱,妻子说借的钱没有用在家里,她不管尝还,她不知情。这在法律上能说的同吗,求助,谢谢
2025-02-02 07:0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负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债务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也不能排除其成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性。 然而,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妻子否认借款用途与家庭共同生活有关,并表示自己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或使用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确实存在一定的疑点和不确定性。 基于此,建议您收集更多的证据来证明该笔借款确实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比如银行转账记录、发票等。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