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好,我爱人今年6月4日追尾去世,但事情还未解决,又冒出10几万高利贷利滚利的我不知情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现家有一处八几年的楼房,但未过户。 请问,这个债务我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2019-06-26 16: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要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要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一方所借的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关键。”不过法官也表示,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如果确实证实为高利贷,则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