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岁的小明和14岁的小红迷上了网络游戏,因没钱上网,相约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拦路抢低年级学生的钱财。一天放学,小明和小红拦住了低年级的小军索要钱财,小军不从,此时小明拿出了偷偷藏在身上的刀子,将小军捅伤后抢走了小军身上的10元钱。问:小明和小红分别构成什么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1-01-11 10:48您好,构成故意伤害罪罪《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