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春节我弟弟把母亲带来广州帮他带孩子的时候就等于彻底把父母分开了,也就是我带父亲他带母亲(之前父母都是跟他一起生活的),他们走后父亲也没办法只能跟我一起生活了(父亲跟我生活期间4次住院治疗他没有来过医院也没有出过一分钱,父亲过世的时候给我两千块钱说就当父亲的医疗费用,我说不要了,我自己负责,各管各家吧!我当时也没有打算想要他出,他也没再说也没再给就这样了了)。现在母亲的住院医疗费用弟弟一定要我平摊,我可以不吃了吗?本来我也没有说不出母亲的医疗费用。可是弟弟在母亲住院期间去轻松筹筹款五千多说是他自己为自己困难去筹的款,说我没有把轻松筹转到朋友圈让,现在我可以不出母亲的医疗费用吗
2026-01-30 08:49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子女对父母有赡养和照顾的义务。如果您无法承担母亲的医疗费用,您可以考虑与弟弟协商并寻求解决方案。这可能涉及到重新评估您的经济状况,并考虑是否可以接受其他形式的支持或帮助。 同时,建议您与医生沟通,了解母亲的医疗需求以及如何最好地管理她的健康状况。此外,您可以考虑向社会服务机构求助,以获得更多的支持和资源。 请注意,任何涉及资金转移的决定都应该经过仔细考虑,并且应该遵循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如果您的情况复杂,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