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一处房屋,2009年父亲去世,姊妹5人全部到中山区公证处,公证放弃的证书,后我母亲的名子,当年母亲就把房屋过我名子,9年后的今天他们想要我拿买卖房屋的钱,这样可以吗?谢谢!期待你的回信。谢谢谢谢!
2025-10-12 09:37尊敬的客户, 您所涉及的问题是继承权和所有权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父母死亡时,子女有权利继承他们的遗产。在您的情况下,您母亲已经将房产过户至您的名字,因此现在您有权要求从她那里获得相应的款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税费和其他费用。因此,建议您与专业的房地产经纪人或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纠纷。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