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本人2006年买的拆迁户手上的房子,和对方签的是我一个人的名字,2007年结婚的,如果离婚的话房子怎么分配,谢谢
17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与配偶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即使是在您的名字下登记,也是你们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离婚时,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您打算离婚,需要明确的是,婚姻关系结束并不代表对房产的所有权自动转移给另一方。您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具体的房产归属,或者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房产分割的问题。 另外,请注意,离婚后,如果您想出售或出租房产,可能需要得到配偶的同意,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