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房子由于16年1月1号晚7点二十分左右被对面一栋的一户人家放烟花烧掉了,房内东西都被烧光而且楼板钢筋烧的也漏出来弯了,消防队人员来鉴定结果是:排除自己然,但不排除外部火源导致房屋被烧。消防队给我们说没有认证所以上面只能写排出自然……法院开了两次庭第一次把消防队的鉴定结果成交上去以及起火点位于和他们放烟花的位置和法官说了下,我们请求法院帮我们叫危房鉴定中心来帮我们鉴定下房子直到结果下来,鉴定写的是:楼上尽可能不要住人,最好隔几年就鉴定下……【我家在顶楼。加了一个要层】《第一次开庭是5月29号》第二次开庭把上面鉴定的结果说了后我们在次请求法院要求财产损失评估《第二次开庭是9月26》法院…
2024-08-26 09:31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的房子是因为火灾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或者灭失,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火灾现场的照片、录像等,以证明火灾的发生及对您的损害情况。同时,您还可以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以便于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与对方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或侵权,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