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十一月出国劳务,2016年末回来离的婚,之前有一套贷款房,出国劳务这两年房贷一直是对方承诺给还的,在离婚时女方说房贷已还,房子归我。后期去银行存房贷才知道这两年房贷基本没还。而且又将我的房做了高利贷抵押。以至于到现在我的房子还是由高利贷占着。导致我从离婚以后也未曾偿还这几年的房贷。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舍弃房子,是否还要承担银行这几年的房贷和滞纳金?用什么方法还能保住房子?
25天前在您的情况中,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选择。 放弃房产。如果您决定放弃房产,那么您将不再需要偿还银行的房贷和滞纳金。然而,这可能意味着您失去了居住权。 协商还款。您可以与银行协商,看是否有其他方式来支付剩余的房贷。例如,您可能可以提供额外的收入证明或进行分期付款等。 债务重组。如果您愿意接受较低利率或其他条件,银行可能会考虑为您提供债务重组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了解新的还款计划,并确保它符合您的财务状况。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帮助。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要求解除房产的高利贷抵押,或者尝试重新谈判房贷协议以减轻负担。 请注意,具体的解决方案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而定。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