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再婚家庭,前面有一个女儿是病残儿童还判给了前妻,再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在2014年8月再生了一个女儿,计划生育说我超生要罚款,我们都是农村户口,还是少数民族,
12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计划生育政策、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超生罚款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法律指导。 计划生育政策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相关配套法规,您在再婚期间生下的两个女儿均属于多胎生育行为。按照该法规定,超出国家规定的生育数量和生育间隔标准的生育行为,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 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遵循“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超生罚款 对于超生行为,我国法律规定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金额取决于当地的计生政策和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口计生部门了解具体的罚款数额,并询问是否有其他救济途径。 农村户口和少数民族身份 如果您是农村户口且为少数民族,可能存在一定的优惠政策或减免措施。例如,部分省份对少数民族给予一定比例的养老金补贴等。具体情况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请记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涉及复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最准确的解答。同时,处理此类事务时应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和程序,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