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因为爱赌,2014年离婚了,2015年他在外借了钱,在2016你们又复婚了,借钱我也不知情,现在人家把我以前告上法庭,5月15号,我需要承担吗
2024-09-18 12:26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债务应当属于共同债务。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在外借的钱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的,则该借款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您作为妻子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您及时与对方沟通,了解借款的具体情况和用途,并收集证据证明借款确实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如果您对法律知识有疑问,可以向律师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