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房东这里租了一个宝山区共江路的店面,合同签的一年,交6压3,现在实在是生意死了,做不起来!违约能退回压金还是5个月店租!7月8日开店
2024-12-02 17:47尊敬的用户, 您好!关于您所涉及的问题,我作为专业的法律顾问,在此提供以下建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次,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并支付了6个月租金和剩余的3个月租金共计9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如果您因经营状况不佳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您可以向房东提出退还押金的要求。然而,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退房后押金如何处理,因此您可能需要与房东进行协商,以确定具体的处理方式。 再次,关于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的五个月的店面租金,这取决于您与房东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那么您可以按照合同中的条款要求退还剩余的租金;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需要通过协商解决。 最后,我建议您尽快与房东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祝好,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