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家里面介绍的对象,现在结婚十一个月了,没有感情,没有共同语言,我如果提出离婚,还需要赔偿他彩礼钱吗?
6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好!在婚姻关系中,双方是否能够和谐相处是决定婚姻能否长久的关键。如果您与您的伴侣之间存在无法调和的问题,并且您认为这段婚姻已经失去了维持下去的价值,那么提出离婚是非常正常的行为。 关于彩礼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在婚姻登记前或婚姻存续期间接受彩礼的一方,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则原则上不予退还彩礼。因此,建议您先了解清楚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与对方协商处理此事。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