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老公2013年因病去世。我们有个女儿10岁了,我在独自抚养。老公的父亲2003年因病去世,还有母亲和弟弟。我想请问,对于婆婆我有赡养的义务吗?我和老公婚后买了一套房,婆婆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出钱,老去世后去公证了,现在户主是我,孩子还有婆婆,老公去世后的所有债务也是我自己还的,如果我想把房子拿回自己和孩子名下,应该怎么做?谢谢!(老公的弟弟未婚有房,老家婆婆也有房,这四年我们一直生活在我和老公买的房里,现在老公的弟弟肺结核刚发现,想让他们回老公弟弟那里去,以免传染给孩子。)
26天前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关于赡养义务。 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这种义务并不意味着必须提供经济支持。如果您认为您需要照顾婆婆,可以考虑与她沟通,了解她的具体需求,并尽力满足这些需求。 关于房产继承。 您可以通过公证将房产过户到您个人或孩子的名字下。不过,在处理房产继承时,需要注意一些细节,例如是否涉及到债务清偿、税费缴纳等问题。建议在进行此操作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关于照顾孩子。 如果您的孩子由您单独抚养,您可以考虑寻求社区或其他机构的帮助,以确保他们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关于照顾公公。 如果公公需要帮助,您可以考虑向他提供必要的护理和支持,如定期带他去医院检查身体等。 关于照顾侄子。 由于您和您丈夫都已去世,您无法直接照顾侄子。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找其他家庭成员或社区组织来协助照顾他。 关于照顾弟妹。 对于您提到的弟弟肺结核的情况,您可以在医生指导下采取措施保护家人免受感染。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联系当地的社会服务部门,以获取更多的帮助和资源。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如果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