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办理离婚手续,我要求抚养7岁的女儿,可是我没有经济来源,请问我有权以女儿的名义要求分得孩子爷爷名下8处房产的一处吗?方便孩子上学的一处?还有抚养费我要要求多少合理呢?
回答数:693
登记结婚9年,孩子7岁,现在在男方家上学,户口在男方名下。女方无经济来源,双方共同经营一家超市,想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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